偷盗别人1000元物品已立案和对方和解案子能撤销吗

如题所述

盗窃立案后达成和解不可以撤案,原因如下:
1、因为盗窃是公诉案件,即使失主同意不追究,公安机关也不能撤诉的;
2、但若失主有谅解行为,且已经返还赃物,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撤案必须附合法定条件才可以,如没有犯罪事实的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等;
4、对于进入司法公诉程序的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人或控告人提请撤诉;
5、对于民事责任部分,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的,可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
盗窃罪的处罚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可以立案;
2、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盗窃立案后一般是不可以撤案的。因为案件已经发生,退赃或者归还行为只是悔罪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窃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如果能退脏的话,可以争取从轻处罚,尽量判缓刑,不用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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