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挂学籍的政策约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严格规范执行
2013年3月14日,中国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修订出台《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蒙古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中规定,截止到2014年4月1日,从自治区外迁入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内蒙古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一是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二是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三是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内蒙古教育厅一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政策的过渡,户籍从区外迁入者2014年高考报名时对其家长条件暂不做要求,但从2015年起,必须全面符合条件。
严禁变相招收
中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每个中小学生都有唯一学籍号,实行“籍随人走、终身不变”。中国教育部2014年6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政策意见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积极推行电子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海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利用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入学、流动等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学生人数的变化情况,不得虚报学生人数,不得冒领人头费。
《意见》强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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