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7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广州市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心是直属于广州市越秀区分局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包括规划研究、规划咨询和协助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
专业技术人员1名,管理人员1名,共2名。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和2008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具备上述专业方面的技术职称或拥有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设计等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3、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或非广州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的,其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直接上门递交、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
(二)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期间除外)。
(三)广州越秀区规划分局办公室(广州市农林下路7号7楼,邮编510080)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越秀区信息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市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提供电子文件)及提供主要规划设计成果介绍资料。Gaoxiaojob,属应届毕业生的,请提供学习成绩单和学校推荐就业表复印件。应聘者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2.准考证发放:2008年10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请通过资格审核者到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领取准考证。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三、考试办法
各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由区规划分局统一组织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至4:30,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50%)和岗位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行政管理、法律基础、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内容,岗位知识包括城市规划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等相关内容,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4.笔试后,按招考职位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缺考及考试零分者除外。
笔试成绩于11月7日(星期五)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二)体检
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的情况,按照4:6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广东省教育厅真实有效学历鉴定证明者,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替补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需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公告的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87601660、87602821

越秀区规划分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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