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结果要等髓内钉取出后才可最终确认
用户名:人生何公 |分类:刑事诉讼 |地区:福建 |浏览10次 2014-04-12 21:28
我1月3日被人打成左腿股骨干骨折,2月底去鉴定至今正式结果未出。打电话问派出所,派出所说出了一张依据暂时定为轻伤二级方便他们立䅁不是鉴定结果,鉴定结果要等髓内钉取出后才能定。请问法律上是这样的吗?还是故意拖时间?拖时间对我的鉴定和案件利痹如何?烦请欧律师百忙中帮我解决疑惑和接下来该怎么办?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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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20:53 欧卫文 律师
来自广东万格律师事务所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如果久拖不做,可以到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
提问者评价: 好评 万分感谢,太给力了、再次感谢好律师!
追问:催了几次都没用,我想自己去市里鉴定在法庭上具有效力吗(听说只要7天就可出结果)?我的疾病证明书原件被派出所拿去了可以拿回来吗?司法鉴定所鉴定后我提供的材料在法律上可以拿回吗?(怕后续有需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