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工作,临时工,我入职当天已说我本人这月底要请假,然后下个月底要离职!然后昨天请假带班队长说忘记了,只记住我下个月要离职。说如果我请假的话必须填写一份离职单,然后需写出我28号离职,如果我29号或者30回来的话,就交离职单撕掉,我继续上班!求解决我应该怎么办?第一次出来啥都不懂!
这个肯定不可能的,你一写单子人家转身就交上去了,那到时你再走法律程序都没有证据了
那我该如何完美的应对那?
哦哦,我些许明白了,谢谢!如果对方执意要求我填28号我该怎么做,我已经马上工作一个月了,他工资是扣押一个月的那种。我目前的心态是怕我拿不到工资然后也害怕下个月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