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规章、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三) 规划科技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统计处)。
拟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的地方性规章、规程、标准;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五)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天然气、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七)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专家论证、现场核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八)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人事培训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指导全省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十一)其他部门
办公室、规划科技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人事培训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及纪检监察机构为与四川煤监局共有的机构,具体工作由省安全监管局与四川煤监局统筹协调。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由四川煤监局机关服务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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