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婚姻是甜蜜的,是彼此的港湾,也是爱的见证。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相恋,结婚生子,一同生活下去。是一个互相磨,合适应的过程。彼此之间最开始是单纯的欣赏,到最后相互爱恋,走入结婚的殿堂。成家之后,过上了柴米油盐的日子,有了孩子,还要照顾老人,在忙于工作,可能彼此之间就会有很多的矛盾和争吵。有时感情就会出现危机和裂缝。
彼此之间不再相互爱慕,可能只剩下相互伤害和折磨。这时就不如离婚了。离婚的时候,大多数都能好聚好散,协议分手。以后就是彼此熟悉的陌生人。但有的因为各种纠纷,反目成仇,就会采取诉讼的方式。
就像这起丈夫起诉离婚的时候,全职妻子,获得了3万元的家庭补偿。我觉得这是非常合理的,而且数额有一些偏少。作为全职妻子,是非常劳累的,每一天有数不尽的家务要做,还要负责教育孩子,接送孩子上下学,送孩子去各种辅导班。还要打理丈夫的饮食起居。家里有老人的,还要照顾老人。包括整个家里的吃穿用住行,都是需要全职妻子来张罗,忙碌的。比上班还要累,还要操心。而且作为全职妻子,是没有任何工资的,在家里没有经济地位。
丈夫可以以上班累为借口,不做家务,在家里自我感觉高高在上,不尊重作为全职妻子的爱人。总认为家里所有的钱都是他赚来的,作为妻子,就应该无偿的为他服务,其实这是错误的。无论在外面上班打拼挣钱,还是在家里做家务,带孩子。夫妻为这个家庭的付出是一样的,应该得到对方的尊重。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也应该获得等同的待遇。而不是弱势群体,一旦离婚就分文皆无。所以妻子获得3万元的家庭补偿是完全合理的,我认为额度还可以再提高一些,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计算,进行补偿。
是应该的。全职妻子放弃了自己的事业,选择了在家相夫教子,家务是做不完的,整天忙来忙去,没有休息的时间。而不是他丈夫,工作回来之后就吃饭,吃完饭之后就看电视。家务活一点也不干,即使是这样,还提起了离婚诉讼,被派了他们的爱情,背叛了当初的誓言。3万的家务补偿,对于逝去的青春来说是微不足道的,这个是应当的。
我的一个师姐,毕业之后就选择了结婚。选择了全职太太。但是父母都是极力反对的,觉得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应该以事业为主,但是她仍然选择了相信爱情。结婚两年之后生了一个孩子,做家务带孩子,还被丈夫嫌弃,被他的婆婆公公冷眼相对,甚至她口袋里没有过100块钱。这些她都忍了,可后来她的老公还是和公司里的女职员走到了一起。搞起了三角恋,不得已,选择了带着孩子离婚。虽然说当初学姐特别的聪明,成绩非常的优秀。但是因为脱离的时间太长了,根本找不到工作,只能在父母家,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所以我是支持的,给予无过错的全职妻子补偿是应该的。而且这个补偿应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