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判给对方,子女和我还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吗?

如题所述

离婚后子女判给对方,子女和您依然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您和子女的关系,并不因为您与您的配偶离婚而解除,即使孩子判给对方,您依然是您孩子的父母,基于此,在离婚后您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也有权对子女进行探望,成年后的子女对您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当然,即使当下孩子的抚养权是判给对方的,但是也不是一定一成不变的,如果孩子八周岁以上的愿意和您一起生活或者对方发生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或者有伤害孩子的行为,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给您的。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 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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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6

还有,这种亲子关系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消失,除非双方自愿脱离,但那时从法律角度上看,依然存在亲子关系。离婚的时候子女判给对方,他只是获得了亲子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并不能否认对方与子之间的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不会消失

亲子关系也是一种血缘关系,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他与的母双方的婚姻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在离婚时孩子判了其中一方,但与另外一方的亲子关系依然存在,这是获得法律认可的,而且法律也不会判定亲子关系消失,这时的子女依然对父母有赡养权和遗产继承权,而父母依然对孩子有抚养权,即使他没有获得抚养权,也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子女的抚养权会做出公正的判决,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会重点考虑子女跟父母哪一方生活在一起,更幸福生活更稳定,而且享有更好的受教育权,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同时也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如果孩子年龄比较小,不超过两周岁,多数会判给女方抚养,但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并享有孩子的探视权。

离婚后子女抚养应以协商为主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应以夫妻双方协商为主可以自行沟通孩子归哪一方,另外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需要诉讼到法院一方抚养子女时,另一方应该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的时间多数是到子女年满18周岁,至于抚养费要多少,需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还有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等多方面来判定,应该是他们月收入的20%~30%,但最多不会超过月收入的50%。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离婚后子女判给对方,但子女依然和自己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还可以对孩子尽抚养的义务,可以在孩子需要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也可以经常去看看孩子与他联络感情。

第2个回答  2021-10-06
有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3个回答  2021-08-26
子女当然和你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这种关系是永远磨灭不了的,而且我觉得即使离婚了,也要给孩子一定的关爱。
第4个回答  2021-08-26
还是有的,除了法律上有关系之外,也有血缘关系,而且这段亲情是法律没有办法阻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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