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鸡毛 一地碎银——汪曾祺小说卷《徙》选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6
文/ 陈红华

01 一地鸡毛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这是小说《鸡毛》结尾的一句话。大概是感同于作者无奈的嘲讽,极度的憎恶以及更多的愤懑,掩卷之余,我会心一笑。“这金昌焕真是缺德,偷了文嫂的鸡,还借了文嫂的鼎罐来炖了。”

《鸡毛》写于1981年6月,是汪曾祺先生西南联大求学时的一段往事。汪曾祺先写一个人——文嫂,一个住西南联大的校外的人。建新校舍,要搬迁周边住户,文嫂的两间破破烂烂的草屋,戳在那里,实在不成样子,她不情愿,硬是不肯搬。用现世的话说,就是个“钉子户”,但她并不为一地碎银。

联大当局讲人道,主事的也好商量,文嫂的心愿达成了,小屋就落在了西南联大的地面上,土墙草顶,有两个窗户,一扇门板。她管这里的学生“先生”,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计。她还养了二十来只鸡(也许她原是靠喂鸡过日子的)。

联大到处是青草,草里有昆虫蚂蚱各色活食,这些鸡,长得肥,蛋大,红润好看,卖得很快。文嫂用鸡蛋,换回盐巴、辣子,还有给猫吃的一块肉。

在文嫂的心里,每一只鸡,都是她的宝贝,她熟谙她们的花色,比如后来被金昌焕偷了,斩了,褪了毛的笋壳鸡、黑母鸡、芦花鸡。她每天会数,因此她清楚隔周丢一只。她把三堆鸡毛抱出来,哭天抢地的那一幕,那伤心,那悲痛,那一辈子的委屈,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因为那三只鸡,文嫂日常的平静,瞬间被打破了。汪曾祺用五个小节,呼告的方式,层次分明地痛述了出来。不是那种泼妇式的骂街,而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最真实的哭天抢地。她对鸡的感情,她的凄苦命运,她的痛苦经历,以及万万没有想到联大 “金先生”的不齿行为。

临了,这位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金先生,一点值得一捡的东西都没有留下,连一根布丝都带走了,单单留下了跟文嫂借用的鼎罐和床底下的三堆鸡毛。

一地鸡毛,一地碎银。人生就是这么荒唐,这么让人心碎!

汪曾祺信笔拈来,一地一景一人一事娓娓道来。在作品中,作者对环境、人事交代得都特别清楚,故事完整,人物也有个性,对读者带有不少的冲击,人去事散后,小说也在不知不觉中结束了。

文嫂和金昌焕,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故事,还原了市井百姓的生活原味,也反映了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一个靠浆洗、养鸡卖蛋的寡妇,一个小人物,就像无主的坟头一样被人忽视,甚至不屑一顾。“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作者不由地感喟,“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教养,与文化没啥关系。

“金先生”不欢迎别人来往,别人也不想和他搭伙。一二年级按时听讲,从不缺课;四年级,穿两件衬衫,打两条领带;毕业前,他要做两件事,一是加入国民党,二是追求一个女同学。精明,现实,又俗不可耐。而且,斯文外表下掩藏着丑陋、鄙俗、冷漠和自私。

教养,真的跟文化无关。

作者将其怪癖搜罗,漫画般地凸显了人物的行为习惯,最后用一个绰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将其丑态刻画得入木三分。写他“从不买纸”,每天晚上带着一把剪刀,把校园里各种启事、告白的空白处剪下;写他每天要吃一块肉,“打开坛盖”“瞅准了”“扎出”“闭目而食之”等细节描写,把这个人物的鄙吝、无聊、无耻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于其何有哉!小说中的金昌焕,绝不会在乎人们的说道,他的一段姻缘,他在“金戒指”三字的旁边加个括弧“重一钱五”,爱当笑话说,说去吧。反正这位“怪现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过两天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想起多年前读刘震云的《一地鸡毛》,琐碎的小事和个人的日常,平淡的流水账,就是那个年代每个人的生活和生活中遇到的事儿,菜篮子、妻子、孩子、豆腐、保姆、单位中的恩恩怨怨和是是非非,大多数中国人在八九十年代的日常生活和生存状态,刘震云把这个故事讲得煞是精彩,让人欲罢不能。

捕捉日常细节,描摹真实瞬间,用文字把“一地鸡毛”淬炼成人生百态,即使“一地碎银”,也散发出不一样的光芒。

02 地保李三

《故里杂记》是高邮题材的小说,常常被称为“浮世绘”与“风俗画卷”。汪曾祺笔下的高邮人物,大都是中下阶层的市民:和尚、尼姑、赶鸭的、锡匠、瓦匠、棺材匠、银匠、画匠、小贩、货郎、药店店员、小店老板、挑夫、地保、打鱼的、吹喇叭的、水手、卖艺的、卖唱的、跑江湖做生意的、收字纸的、医生、兽医、教师、小学校工等。

《故里杂记》包括《李三》《榆树》《鱼》三题,和《受戒集》相比较,《故里杂记》篇幅更短小精悍,单篇是一幅幅独立的小品,连缀起来又是生动的风俗画式的长卷。

《李三》让人印象深刻,李三是地保,是更夫,又是庙祝,只能算个底层的小人物,但捞碎银的胆量和功夫都不小。他住在土地祠,管赌咒还愿,管死人失火,管叫花子,管缉盗,管的还挺多,无利不早起,仗着自己的特殊身份,极尽所能地利益最大化,最后可笑地被逮个正着,被别人罚了。他那种阿Q式的苟且愚昧,让人汗颜。

作者把人物不同身份的日常细节写得细致入微,又入情入理。

每逢香期,到了晚上,庙祝李三就把收香钱的柜子打开,把香钱倒出来,一五一十地数一数,估摸着揣自己口袋几许。他最高兴的事,是有人来还愿。最重要的是:供一个猪头。因此,谁家许了愿,李三就很关心,随时打听。这猪头到了晚上,就进了李三的砂罐了。一个七斤半重的猪头,够李三消受好几天。这几天,李三的脸上随时都是红喷喷的。

地保所管的事,主要的就是死人失火。一般人家死了人,他是不管的,他管的是无后的孤寡和“路倒”。他拿了一个捐簿,到几家殷实店铺去化钱。因为募化得来的钱怎样花销,是谁也不来查帐的。李三拿埋葬费用的余数来喝酒,实在也在情在理,没有什么说不过去。

一坊失火,各坊的水龙都要来救,李三就跑出坊界,绕遍全城。他飞跑着敲锣报警,不会白跑,总是能拿到相当可观的酒钱的。

李三是有权赶叫花子走的。然而他偏不赶,只是在一个背人处把他们拦住,向他们索要例规。讨价还价,照例要争执半天。双方会谈的地方,最多的是官茅房——公共厕所,私密又隐蔽,方便下手。

谁家失窃,首先得叫李三来。李三先看看小偷进出的路径。是撬门,是挖洞,还是爬墙。然后,叫本家写一份失单。事情就完了。如果是爬墙进去偷的,他还不会忘了把小偷爬墙用的一根船篙带走。这根船篙不一会就会有失主到土地祠来赎。——“交二百钱,拿走!”

打更是为了防盗。但是人家失窃,多在四更左右,这时天最黑,人也睡得最死。李三打更,时常也装腔作势吓唬人:“看见了,看见了!往哪里躲!树后头!墙旮旯!……”其实他什么也没看见。

一进腊月,李三在打更时添了一个新项目,喊“小心火烛”:

岁尾年关——,小心火烛——!

火塘扑熄——,水缸上满——!

老头子老太太,铜炉子撂远些——!

屋上瓦响,莫疑猫狗,起来望望——!

“岁尾年关,小心火烛……”

这种习俗原来由来已久,敲锣喊叫的正是李三。为什么在那样日子喊叫,原来是因为那时灶王爷上天去了,火烛没人管了。这实在是很有意思。李三喊声中分明藏着“有点凄惨”和“也不容易”。去除了习俗的限制,这一层人生况味就浮现得更明晰了。

没有死人,没有失火,没人还愿,没人家挨偷,李三这几天的日子委实过得有些清淡。他无聊地敲着三更,一边敲,一边走,走到了河边。一只船上有一枝很结实的船篙在船帮外面别着,他一伸手,抽了出来,夹在胳肢窝里回身便走。原想把船篙带到土地祠,明天等这个弄船的拿钱来赎,能弄二百钱,也能喝四两。不想被刚刚起来撒过尿、躺下还没有睡着的船家逮个正着。

李三老是罚乡下人的钱。谁在街上挑粪,溅出了一点,“罚!二百钱!”谁在不该撒尿的地方撒了尿,“罚!二百钱!”没有想到这回被别人罚了。李三挨罚,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小说也就结束了,留下一片唏嘘。

汪曾祺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李三这样的小人物,不值一提、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从中透射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间的悲欢离合,这就是真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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