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员工接近七个月的工资每月3000元共计21000元,他于某日中午以接朋友为由把车借走后没有归还并以此为要挟让我把他的工资结清,请问他这样犯法吗?我们之间并没有劳动合同我也没有给他写过什么字句,请问我报警应该怎么报?车辆被盗可以吗?还是就是报警说他私自扣押我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