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的履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1

1980.09——1984.07,在武汉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09——1987.07,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专业研究生并毕业,获刑法学硕士学位;
1987.07——1992.12,湖北省法院业余大学教师,省法院政研处任书记员、副科级书记员(其间:1989.09—1992.09 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刑法学博士学位);
1992.12——1999.1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刑二庭副庭长(1996.11 明确为正处级审判员,1999.07 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9.11——2000.1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其间:2000.06—2000.12 到美国俄亥俄大学参加行政管理学习并结业);
2000.12——2002.0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研究室主任;
2002.04——2004.02,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4.02——2006.05,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5.02 当选湖北省黄石市第11届人大代表);
2006.05——2010.1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01——2011.0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1.0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兼任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1997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政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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