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围棋的排名规则是怎么搞的?

一个人赢了9段,但并不会成为9段。
赢了第一名,排位也不会变到第一,这个规则是怎么样的?

第1个回答  2007-07-05
段位是根据体育运动技术等级的要求,结合围棋项目实际而设置的棋手技术等级制度。职业棋手设初段至九段等9个等级;业余棋手设1段至7段等7个等级。职业段位和业余段位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技术等级,职业棋手的段位主要通过全国段位赛获得,段位的晋升有专门设置的制度。而业余棋手的段位,主要通过参加地方举办的省、市、县等不同等级的比赛,及省、市、县等不同等级段位等级赛获得。参加国家承认的全国性大赛,获得相应的成绩,经批准可以获得业余6段的段位。经特别认定的业余围棋锦标赛冠军,可以获得业余7段称号。
而现在成为职业棋手都要经过多年的磨练,一旦成为职业棋手,水平与职业高段相差无己。职业一段赢了职业九段并不是新闻。
为了促进中国围棋改革,使持有国家段位棋手的比赛成绩有科学的数学化指标,并及时反映棋手即时的实力状态,国家体发(委)从1995年1月1日起试行围棋等级分制,具体细则摘要如下:
一、 在围棋等级分启动阶段,原则上按棋手一次性确定各自的等级分。具体标准为:
九段2560分、八段2520分、七段2480分、六段2440分、五段2400分、四段2360分、三段2320分、二段2280分、初段2240分。
二、经过计算确定的棋手等级分,由国家体委列表于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各公布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公布次数。
三、外国棋手参考等级分:
2600分:小林光一、赵治勋、武宫正树、林海峰、藤泽秀行、大竹英雄、加藤正夫、曹薰铉、徐奉洙、李昌镐、刘昌赫。
2560分:日本、韩国现有九段;小松英树。
2520分:日本、韩国现有八段;富士通杯、东洋证券杯、真路杯、亚洲杯、中日擂台赛、中韩对抗赛、中韩新锐对抗赛等赛事出场的五段以上的棋手。
外国棋手的参考等级分仅供国内使用,与国内棋手的等级分同时公布。
四、须计算等级分的比赛,统称为等级分赛,目前包括:
(一) 全国团体赛、全国个人赛、段位赛;
(二) 富士通杯世界赛、东洋证券杯世界赛、应氏杯世界赛、真露杯世界赛、NEC杯擂台赛、乐百氏杯中韩对抗赛、亚洲杯电视快棋赛、女子世界赛等国际比赛;
(三) 霸王赛、名人赛、天元赛、大国手赛、棋王赛、十强赛、NEC围棋赛等传统比赛;
(四) 经国家体委批准的其他国际、国内比赛。
等级分也只是棋手状态的反映,不是说你赢了等级分第一名的,你的等级分就超过他了。其他的体育竞技项目也没有说你赢了世界排名第一的运动员,你就排名第一了。楼主的观念很BH。
第2个回答  2007-07-09
围棋不能靠一盘棋的输赢来说明谁强谁差
现在好像有积分的,不过名次段位和实力相比绝对是两码事。
第3个回答  2007-06-29
一、个人比赛
二、团体比赛
有两队以上参加,每队人数相同,通过事先规定的比赛方法决出名次或分出胜负。
团体赛有:分台定人制、分台换人制、临时定台制、全队轮赛制、队员总分制等。
全国团体比赛一般采用分台定人制。各队按棋手的段位高低或棋艺水平排定台次,台次排定后不得更动。
在有替补队员的团体赛中,替补细则由比赛大会另订。
三、段、级位比赛

一、淘汰制。分单败淘汰、双败淘汰和多败淘汰三种,凡被淘汰者,即失去续赛资格。淘汰制比赛适用于人数多,赛程短的情况。
二、循环制。由一个棋手(队)与参赛的其他棋手(队)逐个轮流进行比赛。
循环制适用于参加人(队)数不多,赛程又允许的情况。
循环制通常采用一局制,也可采用每个对手下二局的双循环制。
三、积分编排制。以积分的相同或相近为主要原则而进行编排的比赛,为积分编排比赛。由于它的轮次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减,赛程介于淘汰制和循环制之间。
四、多局决胜制。适用于两个人的比赛,一般是三局两胜制、五局三胜制、七局四胜制,或十局制。
五、全队循环制。适用于两个队的对抗赛,即一方队员逐一和另一方所有队员轮流对弈。
六、擂台赛。用打擂台的方式进行团体对抗。
参加擂台赛的双方人员,必须依次排好顺序。打擂台的方式为每次只赛一局,负者淘汰,胜者接着和对方加一人比赛,凡一方最后一位棋手败北,擂台赛好即结束。

第二十八条 成绩计算
一、个人赛
记分办法。每局棋的结果,在成绩表上,胜者记2分,负者记0分,和者各记1分。
名次确定:
1、采用循环制的比赛,计算成绩时根据个人积分排定名,积分高者列前,如遇积分相同,则按下列原则依次比较,并区分名次。
A、累计个人所胜对手积分,加上所和对手积分的一半进行相互比较,分数高者列前。
B、整个比赛,警告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C、名次并列。
D、如名次不允许并列,应加赛或抽签区分名次。
2、在积分编排制的比赛中,采用比较总得分的方法区分名次,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总得分=个人积分+{[对手积分总和÷(最高积分/2)]-轮次数}
如总得分相等,则按上项B、C、D三条区分名次.
二、团体赛
记分方法:团体赛每人局分的记法和个人赛相同.每场比赛根据两队间局分的多少记场分.局分多者为胜,场分记2分;局分少者为负,场分记0分;局分相得为平,场分各记1分.
名次确定:
1、在循环制的团体赛中,各队所得场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等,局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局分相同,比第一台棋手的局分,高者列前;以下台次相比,如全部一样,允许并列。
2、在积分编排制的团体赛中,团体成绩根据总得分的高低区分名次,总得分为:
总得分=场分+{[对手场分总和÷(最高场分÷2)〕-轮次数}
如相同则依循环赛顺序区分名次。
三、区分名次的加赛
如比赛不允许名次并列,可安排加赛。加赛的细则,包括局数、时限、团体人数等,由竞赛组织机构事先规定。
第二十九条 棋手退出比赛,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比赛尚未开始,有棋手退出比赛,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重新抽签。
二、在循环制比赛中,如果棋手退出比赛,其已赛局数不足总轮次的一半,则其已赛成绩全部无效。如果已赛局数达到轮次的一半,则以下弃权的各局,都作对手胜。
三、在积分的循环的比赛中,棋手退出比赛,其已赛成绩有效,以后各轮比赛,不再编排。
计算与该棋手已同过的对手分的办法:已赛部分积分有效。
未赛部分应为A(即积分÷已赛局数)×未赛局数。A如大于1,则接1计
算。
四、在对抗赛或团体赛中棋手中途退出比赛,已赛成绩均有效,末赛部分均作对方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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