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有加分政策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4-18

    没有。

    2015年起,教师资格认证考试不再由地方组织,改革后将实行国考。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
    考试科目:幼儿学段《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学段《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学段《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整体来说,考试形式综合多样化,考试科目增多,考试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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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23
现在,我国的教师资格采取统考的形式,是没有加分项的。以黑龙江省为例,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黑龙江省的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6.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7.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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