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是否被强制披露 当然披露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4-02
不是

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发展历史较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则还很不健全,各方面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非常欠缺,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意识,因此,我国对于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一开始就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但由于内部控制薄弱而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经营失败的案例不断增加,内部控制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防止舞弊欺诈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证监会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强调,上市公司应在2007年度年报中全面披露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情况,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和人员到位情况、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安排、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鼓励央企控股、金融类及其他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在披露2007年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对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正朝着自愿性披露和强制性披露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自愿性信息披露已经成为许多大公司展示“核心竞争力”、沟通利益相关者、描绘公司未来的有效途径,当前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公司生存环境的变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动机不断增强并付诸于实践。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司治理的不完善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

(1)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影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完全意义的股东是真正的投资者,有着强烈的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愿望,为此格外关注自己的投资及相关收益。而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是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处于控股地位,不会像真正的经济人那样首先追求企业的经济目标,而会更多地考虑企业和社会环境的稳定等政治因素。其直接的影响是导致国有股股东的实际缺位、国有资产的流失以及对经营者监控的缺位,从而助长了内部人控制的局面,进而为虚假的内部控制报告创造了机会。

(2)内部控制权过于集中,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内部控制权主要是股东通过董事会聘任管理层来实现的。目前由于股权的过分集中,法人股比例低,公众股分散,使得董事会由大股东控制。上海证交所2004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上市公司董事会超过50%的董事是由一个大股东委派的,虽然开始实行独立董事制,但外部董事通常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聘任,因而影响了其独立性的发挥。这种状况不仅使中小股东的权利受到抑制,而且影响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第2个回答  2011-04-04
别救知道剪切复制 垃圾 。 提问者最好看看 配套指引 回答的垃圾,别用好几年前的东西用到现在身上 winddiamond 你除了复制粘贴害人 我看不会别的什么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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