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想留给哪个子女就留给哪个子女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2
对于这个问题,看来是话里有话呀。如果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父母的财产就是父母的合法财产,父母当然对财产有绝对的支配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所以如果父母想给哪一个子女,当然是他的权利,其他的子女即使有不满,但是也不能说什么。更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要求父母不把财产给予某个子女。

所以我觉得对于这个问题,对于子女来说,不要过多的去关注父母的财产了,其实家里有几个孩子的情况,父母偏心某一个孩子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我觉得父母偏心,可能有几个原因,一个是父母本身确实偏心,另外一个就是某一个孩子可能确实得父母心,或者说表现的比较好,作为子女,我们没有办法控制父母到底喜欢谁?不喜欢谁?我们只需要做到,按我们自己的良心做事就好了,只要我们平时能够孝敬父母,尽最大的可能来做好一个子女的本分,我觉得财产的问题不用过多的在意。因为你在意了也没有用,假如父母真的就这么不公平,把财产都给了其他的子女,假如你也没有任何的过错,那你心里不平衡又有什么办法呢?所以还不如放宽心,不要患得患失。

原则上是这样。

根据《继承法》 第十六条 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所以,父母可以将自己的房产给所有的子女,也可以给某个子女,这是他们的权利。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每个人都不应当妨碍和干预财产权人行使其权利。

这里要说明一下,我们常常有以下误解,将继承遗产与承担赡养父母义务直接等同。例如:

1、父母遗嘱中没有将财产给自己,自己不承担赡养义务;

2、父母遗嘱中留给自己的遗产较少,承担较少义务;

3、放弃继承父母财产,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这些都是对继承权与赡养义务的误解。 父母生育并养育 子女,作为子女便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这个义务与是否有遗产继承以及遗产继承的多少没有任何关系。孝顺父母既是 社会 风俗,也是法律强制性要求,孝顺也不应当保有功利性的意图或想法。

是的,“ 父母的房产想留给哪个子女就留给哪个子女 ”,因为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所以他们有对房产的处置权。所以父母在过世前有权共同决定房产如何处置,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可能有些人会认为父母的房产在他们过世了之后,就是兄弟姐妹几个大家平分了,然而这是在父母没有对房产处置的情况下,也就是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作为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遗产(房产作为遗产的一部分也是共同集成的)。

但是如果父母有遗嘱,或者是在生前就将房产过户,前者遗产继承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嘱继承结束才开始法定继承。后者房产在老人过世时已经不属于老人的财产,就不涉及到继承了。

所以作为子女不要整天想着老人的财产,那是属于他们的,就算他们以后捐了你也没办法,自己富有才是真的富有。

理论上,如果房屋属于父母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其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某继承人继承,或遗赠给非继承人,都属于父母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和侵犯。

但是,在一定情况下,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遗嘱,即父母不是可以将房屋财产任意留给某一或多个子女,受到法律的约束,一般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 ,若父母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

3.假造的遗、 篡改的遗嘱,篡改的部分无效。

4. 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部分,譬如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一方立遗嘱,将整个房产指定由某继承人继承,无权处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

5.剥夺应扶养或抚养人的权利——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有权获得必要的份额。

6.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7.违反法律和 社会 公共利益,违背 社会 公序良俗,即使遗嘱指定了房产继承人,也为无效,不能任意指定。

所以,父母将房产不是随意可以让子女继承的,首先遗嘱或继承行为有效,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即使父母立了遗嘱,也不一定能够达到目的,进而,也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房产。

1、如果房产属于父母一方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其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某继承人继承,或遗赠给非继承人,属于父母的权利和自由。

2、如果父母属于以下情形,不可任意留房产给某一或其他子女: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

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

假造的遗、篡改的遗嘱,篡改的部分无效;

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部分,例如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一方立遗嘱,将整个房产指定由某个继承人继承,无权处分夫妻另一方财产;

违反法律和 社会 公共利益,违背 社会 公序良俗,即使遗嘱指定了房产继承人,也为无效,不能任意指定。

在父母立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父母的财产想给哪个子女就给哪个子女。

基本是这样,不过需要有遗嘱,否则只能继承人分摊。

父母生前可以将所有财产赠予任何子女或其他人

父母生前可以立遗嘱,让某个子女继承遗产,但遗嘱应当满足继承法的要求。

对父母生前有扶养的人,父母可以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没有上述情况的,子女、配偶、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遗产。

我妈还活着房产已经过户给了孙子,希望我哥以后能给我妈养老不要推卸,我们辅助我妈有退休金有医保,

我不赞同律师说的,如果父母偏心重男轻女,把半百万钱都给儿子,这样还要女儿胆养父母正确吗?儿子女儿都是父母抚养大的,为什么要重男轻女,请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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