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清政府和英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0
清政府在1842年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在南京签订,由耆英和伊里布代表清政府参与签字。《南京条约》共包含十三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割让香港岛予英国,这标志着香港成为英国在远东地区的重要军事和商业基地。
2. 中国同意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在这些地方自由居住并设立领事馆,从而开启了封建中国的大门。
3. 中国需赔偿英国鸦片烟价600万银元、军费1200万银元以及商欠300万银元,总计2100万银元,这是对中国人民的掠夺。
4. 英国进出口中国的货物纳税标准应“秉公认定则例”,即中国无法独立确定进出口税率,而是需与英国共同商议,这标志着协定关税的开始,英国得以通过此特权控制中国市场,使中国海关失去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
5. 英国商人在各通商口岸可以自由与中国商人交易,不受限制,这使得英国商人能够自由接触并选择他们的中国代理人。
《南京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从社会性质上看,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政治方面,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受到破坏,丧失了政治独立。经济上,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因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而逐渐瓦解,中国经济也开始依赖于世界资本主义。根据革命史观,社会主要矛盾从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革命任务也相应转变为反对外国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
对英国而言,《南京条约》确保了其军事侵略的成果,并赋予了其进一步对中国进行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的特权,便于其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及政治和文化控制。
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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