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8-20
1949年1月16日,洛阳市与洛阳县完成了合并,合并后的政府治所设立在民主街。新的政府名称为洛阳市县民主政府,由洛阳市长兼任县长职责,主抓城市工作,而洛阳县副县长则负责农村工作。
到了1949年10月2日,根据河南省政府的命令,洛阳市与洛阳县开始分别进行治理。11月1日,两者正式分开办公,洛阳市人民政府迁移至民主街,主理城市事务,而洛阳县人民政府则设在营林街,专门管理农村事务。
到了1952年,洛阳县下辖12个区,169个乡镇,人口总数达到了48万。
1955年11月,为了支持洛阳的工业建设和城市发展,国务院作出决定,撤销洛阳县的建置。撤销后,原洛阳县的辖区被划分给洛阳市、偃师县、孟津县和宜阳县。其中,麻屯、海资、平乐和凤台四个区被归入孟津县;佃庄、李衫芦村和寇店三个区划归偃师县;丰李区则划给了宜阳县;而谷水、军屯、龙门和辛店四个区则成为了洛阳市的一部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