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法院内设科室机构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2
南陵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分工明确,共有14个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 立案庭(6822404):主要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诉前保全,简易案件的诉前调解,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受理支付令申请,办理公示催告,以及司法救助申请等事宜。

(二) 刑事审判庭(6828830):处理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多种犯罪案件,包括破坏市场经济、财产、贪污贿赂、渎职等。

(三) 民事审判第一庭(6822975):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传统民事案件,以及合同、侵权等纠纷案件,还负责特别程序案件和申请复议工作。

(四) 民事审判第二庭(6820612):处理合同、证券、权益等纠纷,保障商务活动中的担保合同等案件,进行诉讼保全。

(五) 行政庭(6828732):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办理强制执行案件。

(六) 审判监督庭(6828773):审查申诉和再审案件,处理检察院抗诉案件,管理各类再审案件,以及参与案件评查工作。

(七) 执行庭(6822401):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接受上级和委托执行案件,协助外地执行事务。

(八) 政治处(6828593):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九) 办公室:负责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

(十) 研究室:研究司法统计、审判工作方针和理论问题。

(十一) 法警大队:保障法庭秩序和安全。

(十二至十四)弋江、黄墓、何湾人民法庭: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案件审判。

办事流程为:立案、送达、排期、开庭、调解判决和执行。办公室负责人是陆立新。截至2010年4月30日的人员组成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详细名单见上述各部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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