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充电器不是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只要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不超过规定,充电器可以随身携带。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托运,也不得随身携带入客舱:
1、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挥发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农药等。
2、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高根等;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器、货币等。
3、容易腐烂的物品、各种活的动物(如鲜鱼、鲜肉等)。
4、反动报刊、书籍、窗口或者淫秽物品等。
国内航线行李信息:
1、携带随身物品:
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位商务舱或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须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2、托运行李:
托运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厦航的同意才能托运。建议您在托运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