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问题!急~~~~~~~~~~~~~~~~~~~~~~~~~~~~~~

老人配偶刚刚去世,现在老人立下遗嘱要把房产分配,但分配不均,老人共四个子女,老人要把房产分配给其中两人。(未得房产的两个子女很好的尽到了抚养义务)房产证上写的是未去世老人的名字。请问老人配偶的份额其他的子女能享受么?谢谢

第1个回答  2010-12-29
1、根据1985年10月1日实施的《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根据以上规定,房产做为两个老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应为去世老人的遗产,该部分做为遗产进行分配,所有的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应按平等份额的进行分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9
人都死了,产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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