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几个月的考察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6-03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

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

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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