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主观模拟题《行政法》-简答题【10.11】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7

一、简答题

模拟题(二)

2014年4月,川东省山乐市政府根据川东省出台的《川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决定在本市山南区采用拍卖的方式投放一批人力三轮车营运牌照,并且对之前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运营证。2014年7月15日,川东省山乐市公安局和该市山南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15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1.5万元至2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2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5000元上牌费、25元牌证费、3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3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获得了在白天运营人力三轮车的资格。

2014年12月8日,山乐市公安局和山南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山南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山南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14年7月15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15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14年12月25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问题

1.山乐市公安局和山南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

3.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如果人力三轮车车主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为什么?

5.山乐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为什么?

6.山乐市公安局和山南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

1. 可以,(1分)因为本案中山乐市公安局和山南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三轮车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分)

2. 能够成为原告。(1分)因为本案中山乐市公安局和山南区政府先是以拍卖的形式对相关三轮车主进行了客运三轮车营运的行政许可,后又联合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三轮车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三轮车主与该行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2分)

3. 应当以山乐市公安局和山南区政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1分)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中,山乐市公安局和山南区政府联合发布通知,有效期为2年的客运三轮车营运牌证和三轮车,严重侵犯了三轮车主的合法权益,应为本案的共同被告。(2分)

4. 复议机关是市政府。(1分)因为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复议机关。(1分)

5. 不可以。(1分)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才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本案中,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设立行政许可。(2分)

6. 可以。(1分)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有限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本案中,客运三轮车营运属于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决定符合法律规定。(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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