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2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81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07年1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治区主席 向巴平措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经对我区1991年至2006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88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10件政府规章;宣布《西藏自治区"农转非"户口暂行规定》等2件政府规章失效。
  附件: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附件1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规章名称清理意见制定时间1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废止1993年4月19日2西藏自治区免费医疗管理办法废止1993年11月5日3西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办法废止1994年12月2日4西藏自治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暂行办法废止1995年4月12日5西藏自治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废止1998年8月20日6西藏自治区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办法废止1998年12月23日7西藏自治区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办法废止1999年1月21日8西藏自治区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废止1999年1月21日9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废止2000年12月11日10西藏自治区预防接种管理办法废止2003年11月10日

  附件2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序号规章名称清理意见制定时间1西藏自治区“农转非”户口暂行规定失效1991年8月8日2西藏自治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失效 200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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