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培林的相关事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方兴钱庄”:一鸣惊人
1984年9月25日,时年32岁的江南医院职工方培林创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此举惊动了改革开放中的中国,方培林顿时成为远近闻名的新闻人物。
不过钱庄的创办还是历尽周折的。方培林说,当时根本没有文件说可以办钱庄,更为重要的是那时还信奉“只有劳动收入合法,其它都是'不劳而获’”的分配观,使方培林敢于走这条“不劳而获”的路子,是他因为找到了一个依据:中央(84)一号文件中有“鼓励农民入股……”的精神,于是他想“既然股息是合法的,那么利息也就应当是合法的”。
1984年9月25日,在取得钱库区委支持并领取镇工商所临时执照后,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在钱库镇横街29号———他自家屋里诞生了。
一九八九:全身而退
方培林创办钱庄当然不排除追求经济效益的动机,但方兴钱庄的出现客观上却有力地推动了温州试验区的金融体制改革。之后的几年里民间金融政策逐步放开,温州市区创办了多家城市信用社,各地农村信用社、基金会纷纷出现。一段时间体改委、经委、农办、工会、甚至乡镇等都可审批,钱库类似的机构就多达七八家,人员也是良莠不齐。方培林知道自己从事的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加之1989年初复杂的政治形势,于是他就决定回笼资金停办钱庄。他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向朋友借款筹措资金,通过几个月时间的停止存款、收回贷款的精心操作,终于度过了停办风险期,全身而退。
方兴担保:续写辉煌
1991年方培林举家迁居温州市区,他不再在媒体露面。但对于金融的兴趣和国家金融政策的关注却一如既往。他不断地学习金融知识,并关注股市从事申购新股的经营活动,精通金融业务的方培林游刃有余颇有收益。此间,1995年国家出台了新的《担保法》(2000年又出台《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一般百姓可能兴趣不大,而方培林却是研读再三,倍感兴奋。他说《担保法》很伟大,房产抵押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是银行的传统业务,但原规定只能是双方间的,而现在的《担保法》规定可由第三人介入,这个由“本人”到“他人”的“一字突破”极大地拓展了抵押业务,使担保市场空间无限。他逐字逐句地仔细研读《担保法》及司法解释,他说:学生学习是为文凭,干部是为工作,我则是为在金融领域的开拓、创新而学的。金融是关系国计民生,国家严格监管的行业,我不能不知法规胡乱来啊,因为我怕坐牢,我要免牢狱之苦啊!因此我就要逐字逐句一丝不苟地学习金融法规,要确保我的任何一项举措都有法律依据、都符合金融法规。2000年他在温州创办了第一家担保公司(现为温州方兴担保公司),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而令方培林最为得意的金融创新之举,是他新近推出的“房地产抵押履约担保”和“存单质押履约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