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险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25

  四险一金是: 四险分别是: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一金是:住房公积金。

  一、四险一金之“来龙“:

  按照国家规定,四险一金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支付,定期上缴,存入以个人身份开设的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由相关社会职能部门统一管理。 计算方法: 文中数字均为假设的,各地有自己的规定。

  “缴费工资基数”:一般来说就是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对于第一年工作的就是当年月平均工资),不过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能超过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03年6月3 0日以前在北京这个上限为1550*3=4650元)

    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 x 8%
    企业缴纳: 缴费工资基数 x 19%

    医疗保险
    (1)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 x 2%(进个人账户)
    企业缴纳: 缴费工资基数 x 9% + 缴费工资基数 x 0.8%(0.8%部分进个人账户)
    (2)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个人缴纳:3元
    企业缴纳: 缴费工资基数 x 1%

    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 x 0.5%
    企业缴纳: 缴费工资基数 x 1.5%

    工伤保险
    企业缴纳: 缴费工资基数 x 0.4%(不同行业不同比例,一般IT业0.4%)

    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 x 8%
    企业缴纳: 缴费工资基数 x 8%


    二、四险一金之“去脉“

  1、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由本人提出退休申请,填写退休审批表,按规定报批后,按月核发退休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如在退休前不幸死亡,按规定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参保人员如在退休后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其余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按规定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丧葬抚恤费(病退人员除外)。


  2、医疗保险

  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
       (1)其中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支付下列费用:
       (2)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3.失业保险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 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5. 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 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险一金虽然不能直接归个人支配,但是这些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支付的钱最终还是归个人所有,只不过是由国家统一管理。当然,具体实施中,可能会有一些问题,使得相关的规定未必能够得到完全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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