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12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县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提升村(社区)干部的依法治理水平,根据《州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和《省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检查验收考评标准》,我们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并总结如下:
一、规范乡村工作运行
我们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乐善互助、移风易俗。
1. 工作进展情况:
(1)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部署,认识到修订村规民约对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推行村居自治、依法治村(社区)的有效方式。我们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我们深入各乡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各乡镇指导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征求意见,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我们督促各乡镇召开相关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起草领导小组。
(4)我们利用“走基层”活动机会,拜访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并组织讨论《村规民约》(初稿)。
二、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的171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在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中,按照上级要求和县实际情况,深入宣传发动,采取有力措施,使创建活动扎实进行。
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责任分工明确。班子团结、领导能力强、敢于直面困难。创新建立了“支部+协会+农户”的生产模式,增加了群众经济收入;成立了农机专合组织,带领群众走上了农业机械化道路。
通过不断实践,虾拉沱村已建立以村组干部为核心、党员队伍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村组干部职责。
八大基层组织运转良好,基本实现相互协作、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在社区“两委”的带领协调下,八大组织职责明确,有效协助了村两委的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具体目标:
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乐善互助、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二)主要任务:
民政局将督促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按程序完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
(三)具体内容:
1. 注重内容实效,反复征求意见,确保“一村(社区)一策”。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村参与,自定村规”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居)民主体地位的作用,广泛征求老党员、老干部的意见,召开会议讨论初稿,并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进行完善,确保了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2. 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实效性。各村组织召开了会议讨论、表决,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张榜公布,确保合法性和规范性。党员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形成了全村(社区)“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