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林业局机构概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绥宁县林业局是隶属于县人民政府的专门负责全县林业工作的部门,创建于1958年。该局管辖着25个乡(镇)林业站,8个木材检查站,4个国营林场(所),1个森林公安局,1个林业检察股,1个林业法庭,以及6家林工企业,现有员工超过4500人。他们的工作范围广泛,对全县的林业资源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

全县的林业用地总面积为348.7万亩,占据了总面积的79.3%,其中林地面积高达298.5万亩,占比达到85.6%。公益林和商品林比例分别为36.54%和63.46%,截至2007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了76.4%,林木蓄积量达到1526万立方米,立竹数量更是达到了1.2亿株。绥宁县位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生物多样性丰富。

境内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1种,包括3种I级保护植物(如银杏、南方红豆杉和伯乐)以及18种II级保护植物。据统计,县内木本植物种类繁多,包括283种优良用材树种、166种观赏树种、371种药用树种等。野生动物资源同样珍贵,有37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如云豹、金钱豹等5种I级保护动物和32种II级保护动物。陆栖脊椎动物种类丰富,昆虫资源也非常丰富,共有59种植物和26种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名录。

50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林业局致力于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建设,遵循“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原则,取得了显著成就。到2007年底,林业产业产值已达18亿元,林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显著,林业在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分别占60%和70%。绥宁县林业综合实力名列前茅,荣获多项国家和省级荣誉,被誉为全省林业战线的典范,如“全国科技兴林示范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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