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青岛开发区新单位B工作,我的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还在原来的单位青岛市A单位,我是2007年7月份离开原单位的,当时劳动合同签约为1年还没有到期,所以没有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离开了,我想在现在的单位办理社保手续,B单位需要我到A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我想问问我现在的情况如何办理与原来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如果A单位给我开一个我已经不在A单位工作的证明,我个人可可以拿着这个证明去劳动保障厅去办理相关手续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