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老公在公司分别上班有两年,没有签合同我应该怎么办,离职的话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

我是真的碰到难题了,我和我老公在一个公司上班,不同的部门,但是我们都做了这么久了老板不和我们签合同,也不买保险,所有的员工都一样的什么也没有,很没有保障,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我要到哪里告他们?我主动离职的话有什么补偿没有?

1、上班已两年了,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u,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最多不超过11个月。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们可以随时离开,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提前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不想干了,可直接向老板提出,同时要求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并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否则,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需要搜集的能够证明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证明有:工作证、出入证、工资卡(折)或工资表,由你代表公司签字的合同或其他资料等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02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两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及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你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你的工作证、工资单、入厂登记表都是你进厂两年的依据(包括你平时工作中的表单签名),当然公司应补缴你入厂以来的保险费。追问

因为我是做销售的,我们的公司总共才20多人,我是不是要把我进公司那天的日期表格找到,或者是不限日期只要是能够证明我们是公司的员工?如果都有的话我们会得到哪些补偿?

第2个回答  2011-07-02
按照《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应当自你们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之日起支付你双倍工资;
2.你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须提供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单、工牌号、证人证言、音像资料等。追问

我是不是要找到我进公司的那天日期算起,还是?麻烦你详细点告诉我怎样收集证据行不?或是还有没有更还的解决方法?到有管部门太麻烦了,是不是有证据我就会赢?我真的好急的,主要是我和我老公是在一个地方工作

追答

从你们到这家公司上班之日起,你们就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我看了一下前后两人的回答,他们说的也基本正确。

你们都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你们缴纳社保,就这两项反映到劳动监察部门的话,认真起来这家公司就惨了。

证据充分,你肯定赢。

维护自身权益没有错,你先简单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然后把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