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的权属问题,请教法律人士

现在广告是无所不在了,只要是能承载一定信息的地方,都可能做成广告位。我想请教一下广告位开发、出租、经营的权属问题。
商业性经营场所,比如商场、超市、体育场馆(私人经营的)、包括街道两旁的商铺,其室内(比如墙壁、收银台、货架、飘旗等等)、室外(如墙壁、橱窗,这里是指小型框架广告,而不是那种大型的户外广告),作为经营者(一般是租用的),是否有权开发广告位并出租给广告公司经营或直接出租给广告主?
自家房屋,其外墙、屋顶等位置(临街),是否有权设置平面广告(类似农村房屋墙面那种喷的广告)或者户外广告(大型钢架那种)。
如果有权,是不是向市政管理部门申请(户外),审批下来就OK?如果出租,如何计税?如果无权,是为什么?

第1个回答  2011-07-05
你所说的广告一般分为自设性广告和经营性广告。
经营性广告的运作必须符合法定主体资格,即合法的广告公司。这类公司是要在工商部门做特殊登记的。
城市建筑物外立面广告的设置有较为严格的审批流程,不允许私设广告。
一般广告公司获得的多数广告位都是通过政府招投标形式取得。至于商超外立面广告,可以通过租赁形式出租给广告公司,或者各企业。
如你所说,对于出租外立面等经营广告的,需要先持相关文书至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广告位,批准后,广告发布人再去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发布广告。
第2个回答  2011-07-05
这块目前适用许可证制度,户外的广告牌,内容需要工商的审批和位置、大小、需要城管的批准,如果是属于大牌、高炮还需要规划局的审批,一般来讲这个审批属于高度腐败的权限,具体的黑暗程度你懂的!
升斗小民如果想插入此浑水,盯上一群吸血鬼正在吸食的大餐,需要有很深的背景,打通若干环节,难度很大!
你有权,只要能通过审批!
第3个回答  2011-07-05
商业性经营场所,如果你作为经营者将此转租他人的话,要看你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当中是否约定此项,如果有约定就好了,没有的话情况很多种,建议你还是先事先征求一下出租人的意见.
自家房屋,你是农村房屋没问题,城镇社区显然不可以,外墙体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权,收益权或与该墙体有密切联系的业主,如果符合你所地区的市政管理法规规章,不用审批.如果是个人出租,可以参照个税缴纳.追问

一般租赁物业的合同里都不会有广告位的条款,因为这块广告资源还没怎么开发;

租赁物业,也就是获得了使用权,那么应该也有出租广告位的权利吧,比如我在橱窗(临街一面)挂一个广告牌,向广告主收点费,业主有权干涉吗?

这个应该是牵涉到物业法吧

第4个回答  2011-07-05
产权所有者有权出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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