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沐:法律救国的早年梦想与学术贡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在燕南园这个学术殿堂里,住过的都是如翦伯赞、周培源等世界级大师级人物,其中就包括经济学泰斗芮沐。芮沐是中国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开创者,他在法学界享有崇高的地位,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还是北京大学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以及研究所的创始人。


年轻时的芮沐怀抱法律救国的理想,源于他二哥的不幸遭遇和对租界“会审公廨”的深深不满。他的求学之路从震旦大学的法律专业开始,受到法国法律体系的熏陶,后赴法国和德国深造。回国后,芮沐在西南联大任教,与费孝通等精英学者共同推动学术进步,其中与费孝通的友谊始于此时。


抗战胜利后,面对国民党政权的黑暗,芮沐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教育和反对腐败的斗争中,他的勇气和才华使他在学术界和法律界都备受瞩目。在新中国成立后,他积极推动法学教育的发展,成为苏联法学体系引入中国的先驱,还陪同张志让等法律界人士参与了新中国宪法的筹备工作。


晚年,芮沐的学术影响力持续,他参与国际交流,为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科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弟子们在WTO谈判和工作中都受益于他的远见。他的一生,从欧式教育的理论积累,到扎根中国实际的实践精神,从法学研究到与政治经济的紧密联系,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直到92岁高龄,他仍然活跃在教育第一线。


扩展资料

芮沐(ruì)(1908年—2011年),祖籍浙江吴兴。上世纪30年代,他以优异成绩分别在法国巴黎大学及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35年学成归国,为在抗战前后危难中的中华民族培养了一批非常珍贵的法律人才。1947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他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创始人、民法大师,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在学术领域,其代表作《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受到学界高度评价,被誉为“北大经济法学泰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