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隐瞒事实转租属于诈骗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二房东私自转租并不一定属于诈骗,一般涉及到民事纠纷,但如果二房东存在以欺诈的方式来获得非法利益,并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认定标准的,则显然是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在转租纠纷中,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可以生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此时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若出租人不解除合同,转租关系仍然存在,不受影响。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则转租合同亦因此而终止。
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并无直接的租赁关系,次承租人自然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次承租人能否向承租人提出请求,则应视次承租人是否为善意而定,即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误信承租人的转租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才应对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自行转租情况下,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得对抗出租人。在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得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若出租人不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基于承租人的租赁权发生,在承租人有租赁权期,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及收益为合法,出租人不得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二、非法转租中各方的责任认定
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承租人转租为严重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得请求损害赔偿;出租人不终止合同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转租而受影响。
2、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3、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租赁合同发生债权的效力,因而租赁合同可以有效,转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权利的义务,因转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次承租人有权向转租人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二房东私自转租的情况,显然是违反了与大房东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大房东是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涉及到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是可以依法履行的,但因大房东解除合同造成了出租人公益被侵犯的,可以要求赔偿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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