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11
根据有关规定,全区最低工资从2013年2月起调整,区域划分为四大类。一类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二类地区为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4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三类地区为各县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36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四类地区为各县、自治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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