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4万尚政府购买的廉租房可以卖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1-13
廉租房能卖吗?
廉租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廉租房需要自住达到5年后方可进行交易。廉租房购买申请人只该房70%的房产权,还有30%是政府持有,因此廉租房变商品房需申请人购买政府持有的30%产权,即可将廉租房恢复成为商品房自由买卖。

廉租房买卖知识?
一、廉租房买卖条件
1、廉租房自住达5年(含)以上;
2、购买政府所持有的30%产权;
3、只能买卖给拥有购买廉租房指标的人;
4、购买人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二、廉租房买卖流程
1、符合廉租房申请的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到街道办事处开具情况证明,然后到房管局开具名下无房产证明,将户口本复印件提交到街道办事处;
3、审核通过后,公示;
4、公示后社会群众无异议,出具书面通知,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签订合同领钥匙入住。
扩展资料: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八条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二十六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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