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1
一、目的
为确保矿井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及时救援受困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井下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
三、职责分配
明确各级人员和相关机构在火灾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任务。
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的报告与救援组织
1. 发生火灾时,事故地点及附近人员应立即在安全地点通过电话报告矿值班室,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地点、灾害性质、原因及火灾程度。
2. 值班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并详细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迅速前往值班室,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联系救护大队。
3. 值班领导根据《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并上报至春并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 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迅速成立救灾指挥部,矿筹建处主任和总工程师应配合矿山救护队队长,制定救援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具体计划。
5. 救灾指挥部负责通知撤离受灾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积极营救遇难人员,并探明火区位置、范围和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 立即切断火区的电源。
7. 根据火区的情况,制定并执行具体的灭火方案。
(二)火灾事故的自救措施
执行《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关于瓦斯、煤尘爆炸自救的相关规定。
五、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 井下各工队负责组织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并在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或新工人入职时进行复习,确保每位职工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矿井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应急预案模拟演习,对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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