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主要包括:
负责政府的日常文书处理,如文电管理和机要文件传递,同时管理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
承担起草、审核各类政府和办公厅文件的工作,包括领导同志的会议讲话,以及蒙古文翻译工作,确保政府和市委、政府、政府办的文件材料准确无误。
作为协调中心,协助政府领导处理重大问题,监督市直部门和旗县市政府对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的执行,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同时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研究,推动政府系统的信息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化工作。
指导政府法制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推进和监督全市政务公开,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
负责组织政府重要会议和政务活动,管理机关政务值班,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政府部门间的重要问题。
负责全市车辆编制管理,指导旗县市区的车辆管理工作。
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和部署党务、人事、财务和后勤服务等内部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的外事及侨务事务,确保对外交流活动的顺利进行。
此外,办公厅还负责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