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指的是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手段的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
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社会工作者队伍基本上由三部分人组成,一从正式的社会工作学院毕业,取得社会工作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者;二是在有丰富社会工作经验的人指导下,能完成社会工作任务者;三是在社会工作的基层单位从事社会服务者。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列举如下:
1、对服务对象的接纳
接纳不等于认同,它是指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在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包容,也是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大众的统一的服务态度,是建立专业助人关系的重要前提。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做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
2、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
尊重的含义不仅在于对服务对象保持符合社会文化习俗的礼节和称谓,更重要的是要认识服务对象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充分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资源和可靠的专业服务的权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满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社会工作专业来说,尊重不仅是一种思想上的认知,还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社会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