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时不慎摔倒,腿部骨折。这算工伤吗?公司没和我签合同,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吗?

我的工作是餐厅服务员,在工作时不慎摔倒,腿部骨折。住院1个月,医疗费用2万元。这算是工伤吗?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可以要求赔偿吗?证据补充:有工作服,胸牌,有公司同事可以证明,餐厅有监控录像

第1个回答  2014-06-15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2。你可以携带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和医院诊断证明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目前凭借你手里直证据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建议你尽快申报,为将来维护自身权利做好准备。追问

谢谢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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