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1
有一邻居,男人五十多岁,丧偶,出外打工与一寡妇相识并结婚,结婚时只摆了几桌酒席,请了亲戚邻居喝了喜酒,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同居二年,大都在外面租房子,很少回家,也不帮年迈的公婆做家务,就连一日三餐也得七十多岁的婆婆做好,三番五次的才能叫到饭桌上。平时回家也很少走动,整天窝在家里,不与邻居任何人打招呼说话,阴着个脸,好像人人都欠她什么似的。结婚笫一个春节,俩个儿子给后妈买了新手机,新衣服,还给她发两个大红包,希望她能把心收回来,真儿对这个家,对他爸好。笫二年三月大媳妇在医院待产,叫她去帮忙,她去笫三天儿媳妇的妈也去了,就在这天儿媳妇进了产房,亲妈就等在那,她却偷偷去了出租屋,带着她所有的东西失踪了。在出租房这两年,她把男人管的死死的,男人是农民工,一年挣个五六万不是问题,两年十来万吧,她带着这些存款投奔自己的女儿了。她女儿已成家,女婿搞的也不错,挖机,铲车,和工程队,根本不缺钱,可当妈的还是闲自己亲女儿钱少,硬是住着女儿不走了,钱也就进了女儿女婿的银行卡。后来我这邻居找着她,叫回去,她说要回去把你今年挣的钱也全部交出来,无耐,这男人自知没证的婚姻没保障,钱是要不回来了,不如趁早放手吧。真是“东风不与周郎便,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没什么不合适的,只要你想清楚,愿意承担这样的后果。

我们家属区一个女人,年轻时,老公出轨离婚了,后来再婚,两年后因为孩子问题又离了,再以后,找了一个包工头,那个包工头家里有老婆,所以他们就没有领证,在一起八年,包工头给她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帮她给儿子成了家,后来,包工头老了,身体也不太好了,要回老家,两个人就好聚好散了。她现在又找了一个银行的退休干部,估计也不会领证,两个人搭伴过日子,男人的退休工资她可以花,但男人的房产,存款由子女掌握着。我听别人说她其实是想找个可靠的,领了证,安安心心过日子的,可条件好的,都说就搭伴过日子,不领证,免得以后为财产说不清,想和她领证的,她又看对方身体不好,怕万一老头身体有个好歹,哪天出了意外,她怕应付不来,现在就先这样凑合着了。

没什么合不合适的,到了这个年纪,都很现实,想清楚,不领证,法律上没有人会对你的未来负责,你也不必对他人负责。

说一个身边的真实例子。一个姨离婚了,因为男方出轨,并且不悔改。

说实话这个姨离婚之前的日子过得挺滋润,前姨夫也挺能赚钱的,出轨的一年给情人买了一套楼房。姨尽力想挽回家庭,最终失败。严重的时候姨曾经和前姨夫的情人当街撕扯,被前姨夫情人和她的两个女人欺负,前姨夫却当街护着情人,把姨拖回了家。然后就是漫长的离婚大战。之后,姨也看开了,遇到差不多的对象不会领证,怕被分财产,关键是觉得男人靠不住,管不住下面那坨肉。年纪大了,有差不多的搭伙过日子就可以了,不合适了直接分。

所以说,选择还是看个人情况。

离婚综合症。

我也是离婚的人,并且离了20年,现在都50多了,纯粹是“金牌王老五”,交了一位女盆友(这名词在我这里特酸),就是不想领证,同居一起过日子挺好,说不定俩人感情不合再离婚一太麻烦;二声誉不太好。所以生活相互照顾,相敬如宾,只要一领证了就感觉不是外人,相互尊敬没有了,这是我不想看到,也不想一辈子这样。

突然“老婆”有一天说:如果将来你病了住院,医生让家属签字,我都没有权利和资格,那该怎么办?我想也是,毕竟50多岁人了,你不找病病找你的年龄,一旦有病需要手术住院,没人承担这个责任,医务人员也不愿承担,那时我能找谁?找前妻,我与前妻早是同志关系了,没有义务来给我签字,更没义务来伺候我。找孩子?那不给孩子工作和生活上添麻烦,她们这一代真的不容易,俩人要照顾四位老人,还要拉扯一个孩子。再说孩子判给女方,我真不好意思让孩子来照顾我。眼前也只有这位准“糟糠之妻”了。

所以,老伴老伴,老来得伴,现在是相互照顾的时候了,还是领证才有法律效力。

可以呀,我就是这样啦。我一次婚也没有结过呢,和老伴一起十五年了,这样的关系很舒服,大家平日就一起吃吃喝喝周围玩谈天说地。不结婚不生孩子,大家一起久了就是习惯了,纯粹为了感情在一起了我觉得不错的。男人不听话或者伺候不好你不适合就换人,就这么简单,不需要有一丝顾虑。

前提是你最好要有点钱,最好有个自己的小公寓。

重点提示:现在新婚姻法已经对女性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婚前财产没你份分也只能分婚后财产,除非男人超级有钱有很多房子收租,要不然婚后共同财产就那鸡碎那么多要来也没用。只要不结婚,你女人可以男人不给钱养你或者不给钱你花可以随时不让他碰,你看他敢不敢不给。没结婚大家就是等价交换,男人给你带来了好处你又何妨给他一点甜头。那一张结婚证为我们女人带不来任何好处不单止,还会让女性离婚变得麻烦诸多阻碍,也会让男人觉得你的付出是理所当然。

离婚了,不想再结婚,不想领结婚证,而只想和他人生活在一起,这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同居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和家庭责任约束的一种生活,这种行为是两个人的私事,是无可厚非的,具体上说合不合适,还是要先弄清楚这种行为的长处和短处才能进行合理的判断:

一、长处

首先,只同居不领证,减少了家庭责任的羁绊,人会感到相对的轻松、自由。

其次,如若两人觉得不合适,或者厌烦了对方,随时可以分开,从而可以选择一个新的同居对象,不用再为离婚而奔波。

其三、由于是一种同居关系,也就是搭伙共同生活,那么,如果事先约定好各自的财物,若分手双方只要带走各自的东西就可以,可以避免财物上的纠纷。

其四、双方同居凡事可以有个照应,能够互相扶慰彼此曾经受到的伤痛,激发双方生活下去的勇气。

二、短处

其一、虽说这种同居的生活方式,有一定的长处,但由于这种行为所追求的就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因此,一旦对方过度的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就会引起对方的烦感,进而会有不断的争吵发生。

其二、这种行为由于没有法律的约束,男女双方都有一种“临时夫妻”的思想,所以是缺乏安全感的。

其三,正是由于没有了法律和家庭责任的约束,所以,就比较容易发生出轨和第三者插足以及养“小三”的行为。

其四,虽说分手时少了很多麻烦,但这也就相应的提高了双方分道扬镳的概率。

综上所述,不领证只在一起生活的同居方式,是各有利弊的,合不合适是很难决断的,只要男女双方能够相亲相爱白头到老,证不证的只是一张纸而亦。反之,如果双方有钱财、子女的话,还是领证并明确一下财产所属为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1

这样的婚姻很多,叫单身婚姻或叫临时婚姻,不领结婚证,能在一起过就过,不在一起过就不过,这样又简单又方便。

2

这种婚姻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吧!有什么样的爱情观,就有什么样的婚姻形式。

3

现在的爱情爱都发生了变化,说明确点就是发生偏离,什么金钱呀!什么房子呀!什么车子呀!成了生活的主流,也成了爱情的主流。

4

没办法,只有抛开原有的方式,追求这简单方式,暂时的也好,长期的也好,过一时说一时。

5

离婚的人,更应该这么做。另外,提醒一下,一定要单身的才可以这么做,不然就是事实的重婚罪了。

我回复一下,你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你相处好的男士在一起,不领证,你现在年轻和你相处好的单身男人在一起,也可以,就是以后岁数越来越大了,如果,你相处的男士有个急性疾病死亡了,到那时,你又是单身了,身边没个人照顾你,每个人都老呢,有句话叫,老来难,这位女士,你考虑的也对,你是离过一次婚的人,你不想结婚,考虑的很好,中国现在不想结婚的单身女士也很多,这位女士,你手里也要存点钱,你保管好银行卡,到不久的将来,你老了,你取出些钱,买吃,买喝,自己有个头疼脑热的小病,去医院看病,我给你提的建议就这位了,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很有针对性,因为,现实生活中,不领结婚证而在一切生活的男女不少。

合适,也叫适合、适宜,指符合主观或客观的要求,无可挑剔。

我的回答是:短期还可以,超过3年以上绝对不合适。

第一, 为了加强了解,男女双方短期内生活在一起,不领证,无可厚非。

一男一女过去可能素不相识,或者即使熟识,没在一起生活过,彼此不是太了解,为了加深了解,培养感情,就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是可以理解的。人们对年轻情侣婚前同居普遍接受,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 中国人讲究名正言顺,在一起生活3年之内,对对方的性格、习惯、品行等各方面情况应该了解得差不多了,如果彼此满意,就应该领取结婚证。 否则,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说不过去。

觉得对方不适合自己,就果断分开;不领结婚证,继续在一起生活,双方的关系不清不白,会被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第三, 不少人离婚后,不想再结婚了,找个人搭伴过日子,长期住在一起,不领结婚证,既是对对方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像夫妻一样生活,又不想要结婚证,说穿了,就是想逃避责任,不想对对方负责一辈子,也不是真爱,是一种自私、不敢担当的表现。

第四, 有人可能会说,我们这样是事实婚姻。这样说,自欺欺人,是不懂法的表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了事实婚姻的概念,无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统统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被别人所认可。

总之,奉劝人们,为了自己和所爱的人,还是正儿八经领取结婚证后,再在一起生活,这样才名副其实,才是上策。

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我觉得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一:严格的谁说,离婚以后不想结婚,又想和别人生活在一起不结婚,应该说是不合适的,离婚外婚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不结婚,没有一个法律保证,婚前双方都有孩子,在关键时刻是许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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