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跳槽到竞品 ,以之前公司没签订保密协议,现在他们找我麻烦 我侵权了吗求大神帮助

请问 我从一家服装公司 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 涉及保密协议吗 ',' 我原来在一家公司任职运营经理 掌握公司订单 运营模式 促销手段等等 我没有签保密协议、 今年 我提前一个月辞职 现在走了 在另外一家竞品工作 原来那家公司的老总 现在找我麻烦 请问 我构成违法了吗

第1个回答  2014-06-21
没有违法,请看下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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