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著作权都包括哪些? 哪些是可以转让与授权的,哪些不可以。

我知道的除了署名权不可以更改意外,其他的权利依照合同或者协议都是可以更改的。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歌曲的原始词曲作者和歌手签订了合同,授权的内容包括“改变,编辑权,翻译权”,是否意味着可以更改歌曲名的名字,词曲内容。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4
歌曲,分词与曲,如果作者都是同一人,并且,转让了全部财产权(著作权分人权,与财产权)。那么,可以对作品进行部分修改,但是呢,歌曲名字不可以改的。
如果想修改歌名,必须在原歌曲的基础上,拥有创作的部分。让人,可以清晰分别出两个是不同的作品。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让作者本人商议后改名。
哦,对了,修改词曲的时候要注意一些,否则呢,可能会因名义损失,而起诉的哦。
举个例子,谁然,权利都转让出去了,但是呢,对与作品的用途作者还是有权知道的。比如,一首抒情的曲子,用在了AV等作品上。而AV商拥有该作品的财产权,但是呢,作者不知道他们要将作品用在这类作品上。作者,如果感觉名誉受损伤,可以起诉的。而且,还是有效的哦。在公正的环境下,作者起诉一定会胜诉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9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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