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我有一套二手房挂在58同城上卖,一天,一个中介联系我,说有人要买我房子,买房人说帮她妹妹买,妹妹在外打工,我初次卖房,本不是很情愿,在未经老婆同意的情况下(房子婚前我的名义购买,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有银行按揭未还完),在中介和买方的极力劝说下仓促签了合同,买方在委托人栏签字,没填身份信息。关键是交易方式选的委托公证,当时没怎么注意就签了,收了对方一万定金,违约责任写的双倍返还。回家后老婆不同意,我查询了网上说委托公证有很大风险,我就给中介反悔不同意这种方式,对方不同意。听别人说这种多半碰到串串了,也就是买方和中介串通想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赚差价,属中介违规行为。现在拖了两个月了,我联系中介退定金外加2000补偿,对方不同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才能撤销这个合同呢?我需要付违约金吗?可以到住建局投诉他们吗?望不吝赐教,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