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正字体的侵权问题

他们旺旺找你改过来之后 他们后期又找你了吗

第1个回答  2019-02-03

目前这类事件争议较大,方正赢得几率很小。

《著作权法》

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在字体诉讼案件中,争执的关键一般在于"复制权"保护的对象:字体业者认为字体软件产生的每个字,都有禁止复制的权利,这与法律事实相反。

现在我们正在使用的字帖、美术字集锦工具书,就是字体保护的最好说明:复制字帖、美术字工具书,就是复制了字体工具本身即复制了成套字体,也就侵犯字帖的版权;

而人们临摹字帖、美术字集锦,也就是复制其中的单字,即使商业使用,也不侵犯美术字、字体、字体工具的版权。

由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字体的发展,而快速淡出历史舞台的铅字,也是最好的说明:如生产英文或中文字体打字机,需要在打字机上植入铅字字体(英文、中文)。

如果未经许可即铸造、使用了铅字(也就是复制成套字体,或复制其中的一部分),构成侵犯铅字字体的版权;

即使打字机铅字字体是侵权的,用该打字机打出的字,也不构成侵权,因为打字只是复制了字体中的单字,并未复制成套字体,用作造字工具。

扩展资料

责任承担

契约责任

侵权行为责任与契约责任

侵权行为法调整的是一般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一般保护义务”),与契约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特别保护义务”)不同。

因此在大陆法系(尤其是德国法)的发展过程中,比起适用范围不断膨胀的契约责任(例如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第三人效力契约、附随义务与积极侵害债权理论),侵权责任做为一般保护义务一直以来都被严格限缩。

侵权行为法中义务人承担的多为消极的不作为义务,而契约法中由于当事人的接触因而其所承担的往往是积极的义务。

另外契约法中通常需要保护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利益,而侵权法则无。从现有的中国法律实践来看,二者的区别还在于,契约法所引起的违约责任是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是侵权可能会承担精神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

①侵权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不是道义责任;

②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不是刑事、行政责任;

③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财产责任;

④侵权责任以补偿性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2个回答  2019-01-22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中有如下表述“对于此种字库作品,他人针对字库字体整体性复制使用,尤其是与软件的复制或嵌入相配合的使用行为,可以认定侵权成立。但将其中的每一个单字都确认具有独创性,享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依据不足”,由该表述可以看出,原审法院对于涉案倩体字库中的“飘柔”二字是否构成美术作品已进行审理,并作出认定,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存在漏审情况的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三、上诉人主张原审法院存在其他法律及事实认定错误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

本院认为,上诉人在其上诉理由中所主张的原审判决错误之处均系原审法院用以证明其判决结论而采用的具体观点,原审法院对相应事实及法律的认定均有其合理性,且能支持其判决结论,在原审法院及本院均已认定两被上诉人的行为并未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情况下,本院认为上诉人的这一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鉴于本院已认定被上诉人宝洁公司及家乐福公司实施的行为均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故本院对原审法院作出的驳回上诉人原审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论表示认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9990元,均由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方正真够恶心的,宝洁那种大公司告不赢,现在开始到处骚扰阿里巴巴卖家了,大家不要妥协,他们公司就是靠这个赚钱的,不然他们会得寸进尺,垄断汉字】
第3个回答  2018-11-30
目前这类事件争议较大,不建议妥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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