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上门寻衅滋事 闯到我家里吵闹 打他算不算正当防卫?

如题所述

不应当认定构成正当防卫。“对方上门寻衅滋事 闯到我家里吵闹”可以进行防卫,打人不超过必要限度的,符合法律规定,成立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符合以下要件:一、危险要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时间要件: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对象要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限度要件: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五、行为要件: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法律保护住宅安全,对方上门寻衅滋事、闯到我家里吵闹属于不法侵害,正当防卫者采取适当的防卫方式,在要求对方离开家里对方不离开时,针对该不法侵害的人,打人反击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造成不法侵害人轻伤的,成立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对方只是吵闹,并未采取肢体动作进行侵害的,用打人的方式可能构成防卫过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对方上门寻衅滋事 闯到我家里吵闹”可以进行防卫,打人不超过必要限度的,成立正当防卫。
【个人建议】
建议报警,或把对方驱逐出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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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6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严格意义上来说,对方只是到你家吵闹,你打他并不算正当防卫,对方只能算是寻衅滋事,不存在对你家的财产和人身进行不法侵害。如果他们在你家毁坏东西或者先动手打人的话,你再还手就算正当防卫。如果他们没有毁坏东西,也没先动手打人,那你还是直接通知警方来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14
要看是如何进你家门的,还有身上携带的物品及人数,吵闹的缘由等~~
第3个回答  2012-05-14
当然算了,但要注意限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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