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与单位间赔偿纠纷

2013年11月中旬,因参加公司组织户外活动中与人掰手腕导致骨折,后申请工伤(不确定是否是以摔伤申请)。

2014年我打算申请伤残鉴定,公司以掰手腕不是公司安排的活动流程(实际上是,但公司不承认我也无法证明)就要求我签订一份不要求公司做赔偿的协议才给我做鉴定的表格。

我想问一下:
1、公司签署的协议有效吗。
2、若掰手腕不属于活动流程就不能认定工伤吗。
3、如果不计公司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的时候在厦门一般可以拿到多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大概)。
--------------
4、如果申请仲裁或者律师,我有什么风险吗

第1个回答  2014-12-30
是否公司组织,很容易证明;签署协议无效,按照工伤赔偿程序处理;
如治疗结束后解除合同,还有: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平均寿命-现年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系数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平均寿命-现年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系数
厦门市平均寿命:男性76.35岁,女性81.94岁
厦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655元每月追问

当初公司要求我和医生说是摔伤才能做工伤鉴定,最后医生好像是答应在病例里面写这种情况,若我申请仲裁或者律师,会有法律风险吗。

现有证据
1、鉴定书9级(复印件)
2、人力资源部主管QQ记录(询问为什么需要将报销打到公司再打给个人)
3、有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有商业意外险1万额度好像。

追答

工伤与受伤原因无关(醉酒、故意、犯罪除外),只要是工作时间和场合,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基金承担)

追问

那我这种处于单位举办活动期间受伤的是肯定算工伤的是吗,如果我申请仲裁需要注意收集哪些材料。谢谢。

追答

属于工伤;提供存在劳动关系、发生工伤情况等相关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
http://www.xmhrss.gov.cn/fwzn/shbx/gsbx/201102/t20110221_138195.htm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