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师,和学校签合同签到2017年6月,现在学校经常拖欠工资,我想辞职!请问我要负哪些法律责

我是一名老师,和学校签合同签到2017年6月,现在学校经常拖欠工资,我想辞职!请问我要负哪些法律责任!合同上写的每月按时发工资的,可是经常拖拉!另外,合同是在人事处放的,我这里没有!

第1个回答  2015-06-09
你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15-06-09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选择工作的权利,任何公司和个人都无权阻止和剥夺劳动者选择工作的权利。根据劳动法中关于员工主动辞职的规定,你可以:
1、想直线上级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在正式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就可以离职,用人部门不得阻止你的离职。
切记:
1、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2、最好是纸质和电子邮件各发一份,这样便于取证;
3、在提出离职后认真与用人单位做离职交接,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
4、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阻止员工离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6-09
签约时间内什么时候走都可以的,但是要先提离职申请,经学校同意之后方可离职,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如果学校不给离职或者找理由克扣工资什么的,那你就先打当地的劳动仲裁电话咨询了看看
第4个回答  2015-06-09
你先要一份合同复印件,找律师给学校发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不用负违约责任
第5个回答  2015-06-09
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例,你这种情况属于,放心吧。没啥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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