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法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发起人是不是即可以是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是投资人?比如说有人和朋友合伙用1000万投资在天津设立基金,那么他们是不是就是发起人?如果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作为发起人,是不是这个基金管理公司就可以募集资金?在前一种情况中,如果这个基金投资的项目失败,发起人和管理人是否还有资格募资进行第二轮投资以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