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请问这算不算医生误诊,又该如何维权?本人在深圳。

因为2月份没来例假,3月13号,老公陪我去一家门诊医院检查,医生询问并做了一系列检查(含早孕检查)后说我有妇科病(月经不调、盆腔积液、宫颈糜烂、支原体感染等),如不治疗会引起不孕等,然后要求做手术、点滴、打针(催经药)。因为我们结婚快半年也没有怀孕,而且之前有过月经不调,也没多怀疑。治疗一星期花了五千,医生说要再继续治疗几天,但花费太大我们没在继续。3月25号我来了例假(是因为打了催经药),但四月份没来,并有一些早孕反应。五一的时候我们买了试纸并去人民医院检查,确定已怀孕。5月9号又去人民医院做了彩超,结果怀孕11周+,也就是在2月底的时候我就有BB了,但他们没查出来,并且给我用了孕妇禁用的药。之后把那家医院的用药清单给人民医院的医生看了,医生说有孕妇不能用的药,所以小孩不得不打掉,还必须得住院,因为BB太大了,人流不了。再之后我和老公去那家门诊讨说法,那医生已经不在,负责人说只能赔偿一小部分治疗费,后面打小孩等一切费用我们自己承担。我们都不大,阅历尚浅,又是外地人,交际圈不广,遇到这事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解决。后来在网上查到说找卫生局,但我们只找到了卫生监督所,他们只是让我们去跟医院协商,或者去鉴定,然后去法院起诉。后来又在网上找过律师,但人家咨询费都要500,而且还离很远,就算受案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前前后后费用加起来肯定不少,还不敢确定能不能要到赔偿或能要到多少赔偿,也许连律师费都不够付。很迷茫,所以在这请教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像我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医生误诊,如果算,我该如何维权?先谢谢大家了。(不想走程序,因为费用和时间对我们来说都是很大问题)
因为BB在肚子里长太快,必须得尽快打掉。5月12号我便入院做了手术,然后在医院住了一星期。
之前那家医院病历、用药清单,还有之后的病历、化验报告都有。
希望大家帮帮我,帮我分析一下。

第1个回答  2012-05-29
完全可以通过维权追索当时的医药费并索赔一定额度的精神和健康损失费,直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直接向医院的所在区法院起诉,这类证据清晰完整而且有后续处置结果作证的诉讼一定能够胜诉。
第2个回答  2012-05-22
算。你当时因该去正规医院,不是很贵
第3个回答  2012-05-22
这个是医生的责任,应该赔偿全部医疗费用还要精神费。但是你们自己也有责任的,这样说有些伤人,我建议好好养好身体,准备下次的受孕,不要盲目的去投医,要看这种病最好去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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