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已过逝,留下房产,土地使得证丢失,房照没有,以前我父亲刚没有的时候我补他的土地使用证,中途我出海工作没有补完,现在回来,土地办说现在补不了了,让村上给开证明,并去司法所公正,正明这个地方是宅基地。请问这样有用么,我该怎么办才能把房照办下来?老人的名字补不了了,还有宅基地我和我哥哥平分的,要找谁来把房产证分开,现在县政府禁止所有土地转让及建筑,房证也停办。我该咋办?我老丈人的房子是乡政府给批地,附近有十几家都是这样,可是却不给办房照,这样合法么,将来会不会都属于非法建筑?该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