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公民进行“询问笔录”?

公安机关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对公民进行迅问笔

只要是有报案,或者有案件需要调查,都可以依法传唤任何公民进行调查,被传唤人有义务配合调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另外,《刑事诉讼法》中也有相关公安机关调查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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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6
个人违法或者犯罪时,需要充当证人时,公安机关想调查了解此公民在现场时所发生的某些事件的详细情况时,可以询问并记下询问笔录。
第2个回答  2021-12-06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为了办案需要,对尚没有刑事立案的犯罪嫌疑人、证人、违法嫌疑人、被害人等,都会制作询问笔录。
第3个回答  2021-12-06
正常为了查清案情都可以询问笔录,如果是有了初步证据,成了怀疑违法犯罪的对象那么就是讯问笔录了
第4个回答  2021-12-07
你好,公民作为受害人,嫌疑人或者证人,公安机关就会进行询问调查,而询问调查传统的方式就是制作询问笔录来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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